“哪里去说理?”河北唐山,一男子在自家空地里盖了个牛场,执法部门以非法占用农田为由,对男子罚款12万。男子悲愤万分,这块是从未种过庄稼的荒地,何来农田一说?而且自己也是办理过所有手续,批准后才盖的!男子不服罚款,请求法院主持公道,法院如何判?(来源:裁判文书网)李某怀揣着勤劳致富的梦想,于多年前与当地村委签订了63亩荒地的《承包协议》,计划种植槐棵条。然而,由于土壤贫瘠、灌溉条件不足等问题,这一创业项目很快遭遇瓶颈,最终宣告破产。李某眼见承包的荒地逐渐被青草覆盖,内心满是无奈与失落。两年后的某天,不甘心就此放弃的李某,在与村委、乡政府等多方实地考察、协商后,获得了一项新的经营许可——将这片荒地改建成养牛场。经过村委和乡政府的审批,李某夫妻二人满怀期待,开始了他们的第二次创业征程。他们亲力亲为,不舍昼夜,尽管资金紧张,但依然咬牙坚持,力求在节约成本的同时,逐步将养牛场建设起来。然而,正当养牛场初具规模之时,一通突如其来的电话打破了这份宁静。侄子告知李某,国土资源部工作人员来到村里,正在其养牛场进行例行检查。工作人员在查看现场后,认定李某非法占用集体土地6.8亩,向他开具了罚单:要求其在半个月内拆除违法建筑,归还6.8亩土地,并缴纳罚款人民币120268元。接到消息的李某迅速赶回,面对执法人员,他面色铁青却强作镇定,一边递烟、请茶,一边耐心解释:“这块地自始至终未曾种植过庄稼,两年前承包时本打算种槐棵条,但由于种种原因未能成功,荒废两年后,在乡政府和村委的同意下,我才改建成了养牛场。相关手续我都备有,可以立刻出示。”然而,工作人员并未接受其解释,坚称其行为违反了《土地管理法》,无论有何手续,必须执行退地、罚款决定。面对如此严厉的处罚,李某一时间难以接受,他瘫坐在椅子上,内心如波涛翻涌。当晚,夫妻二人无心做饭,整夜未眠,他们开始整理证据材料,决心向法院提起诉讼,为自己讨回公道。李某诉状递交后,法院依法受理此案。庭审过程中,李某夫妇详细陈述了从承包荒地到改建养牛场的全过程。他们提供了与村委签订的《承包协议》、荒地改造养牛场的申请书、乡政府与村委的审批文件等相关证据,力证其行为合法合规,不存在非法占用农田。法院调取了涉案土地的历史档案资料,核实其确系荒地而非农田。同时,通过现场勘查、询问附近村民等方式,确认该地块在李某承包前长期闲置,未进行过农业生产活动。李某提交的《承包协议》显示,其通过合法途径取得了荒地使用权。然而,就在法庭即将认定其改建养牛场行为合法之际,一份新的证据突然出现。乡政府、农林局、国土局等部门联合发布的调查报告指出,李某在未完全履行审批流程的情况下,擅自将部分荒地用于建设养牛场。这份报告中还附有李某所在村委会、国土资源部门、乡政府联合加盖公章的文件,确认该地块为养殖用地,但明确注明李某须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全部审批手续。执法部门在庭审中出示了李某未完成审批的部分证据,包括两条未经报批铺设的砟子道。李某对此解释,这两条砟子道并非他铺设,而是附近村民为方便通行自行修建。然而,由于李某无法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其主张,法院认为其在未完成全部审批的情况下,确实存在对部分土地的违规使用。李某声称执法部门未给予其申辩机会,但执法部门出示的执法记录显示,当日已口头告知李某享有申辩权利,李某并未当场提出异议。尽管如此,法院认为执法部门在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时,未充分告知李某具体的申辩途径和期限,存在一定程序瑕疵。鉴于李某对养牛场主体部分已履行了大部分审批手续,且其使用土地的目的与土地性质相适应,法院判决撤销对其非法占用农田的部分罚款,即罚款金额减至5万元。那么关于本案你怎么看呢?欢迎评论区留言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