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10月6日,一名叫葛锐的农村青年在郑州火车站上厕所被要了3毛钱。事后,葛锐把郑州铁路分局告上了法庭,他认为火车站的行为已侵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
2001年,受全国关注的“公厕收费案”宣判,葛锐胜诉。
一个月后,国家计委以“旅客反映强烈”为由,要求所有公共客运场所必须免费开放厕所。
如今,我们在高铁站、汽车站、航站楼上厕所,是不用交钱了,可多少人知道,这是别人帮我们争取来的权益?
有太阳的时候,谁都不会在乎那一点蝇头微光,但划亮黑夜的,往往离不开任何一缕微光的努力!
社会的改变,不是少数人改变了许多,而是多数人改变了一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