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上来说,只要制作视频的时候没有征得影视公司的许可,就插入电影的片段,都属于侵权。但话说回来,理论是理论,现实是现实。实际上,各种与《著作权法》配套的制度、条例、司法解释等都给视频制作中适当、合理引用其他的电影、电视剧、音乐等版权内容开了些绿灯。比如:“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的不视为侵权。再比如:“仅涉及作品的几个小节或几个画面,没有实质性再现作品,不会对作品的发行传播构成威胁,也不会对著作权人的利益构成实质损害”则视为合理使用。可见,只要不是在短视频中大量插入同一个电影的片段,是不算侵权的。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就算插入了大量电影的片段,事实上是侵权了,但被影视公司起诉的可能性也很小。一方面,可能短视频的浏览量很少,不足以对电影的发行、播映等造成影响和损失,影视公司懒得追责;另一方面,可能短视频的传播对电影的知名度、传播率起到了正面作用,相当于帮助影视公司做宣传了,那影视公司就更没有理由追责了。总之,在短视频中插入电影、电视剧、音乐等第三方作品的时候,还是要讲究个“度”的问题,通常是不会惹麻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