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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晒戏〗春秋百载,提笔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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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冕春秋2020年度晒戏,恭祝大家新春快乐,万事如意!


IP属地:重庆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21-02-12 17:25回复
    《笔冕简介》
    笔冕春秋建立在2018年4月,后期陆续在各登记贴下登记,期间经历跌宕起伏,成长在2020,现有家人27人。
    笔冕春秋取意为:用文字为春秋历史加冕留存。我们是历史,却不能和历史划等号。但我们可以书写自己的春秋,写在现实中无法实现的恣意快活,肆意酣畅一场风月。
    我们励志让笔冕春秋成为家人在网络世界里偏之一隅的小家,可以相亲相爱,畅所欲言,说尽心中的委屈失落,也可以一起笑闹玩耍。为此,我们一直努力,也会要求家人以戏为本,注重写作,理智吃瓜不在外惹事生非。
    生活太苦,笔冕春秋是一方净土,愿我们走出半生,归来仍是少年。


    IP属地:重庆来自Android客户端2楼2021-02-12 1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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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借由本次机会,是晒戏也是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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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春福利已在官方空间以及审群发布,欢迎更多朋友加入我们。


      IP属地:重庆来自Android客户端3楼2021-02-12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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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季主题:黑与白
        传送门:
        http://tieba.baidu.com/p/6818009459?share=9105&fr=share&see_lz=0&share_from=post&sfc=copy&client_type=2&client_version=12.2.8.11&st=1613122393&unique=7CFB8BFD318F2E24B911B5DCA1512F03


        IP属地:重庆来自Android客户端5楼2021-02-12 1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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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夏季主题:青春


          IP属地:重庆来自Android客户端6楼2021-02-12 1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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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文/林溯
            青春是拼尽全力地奔跑
            出租屋,窄小的单人床,瘦高的男人。
            宋听的脚架在床尾的铁杠上,斑斑锈迹硌得人发痒。他枕在一团被旧得泛黄的棉布包裹着的棉花上,一只脚上仍挂着鞋,指缝间满是渗入的颜料,还没来得及清洗。也洗不干净。
            又是一个随画入眠的夜。
            离开故乡三年,宋听从最初求人赏识,变成了如今逸兴而发。他想所有行云流水的笔墨、都应来自于纵笔驰书时、刹那的快意。
            三年、破晓与日暮交替了一千多次。而他奔波了太多地方,从麦子疯长的田野到钢筋错落的都市,从激越澎湃的浪花到松涛呼啸的山巅。临池所作,是山、是水、是高楼、是乡村、是其中形形色色的所有。
            可无一是归途。
            他常常就着一听啤酒,对着揉成团的废纸,把往事和苦水好一番倾倒。好像自省、就能抹去少时的狂妄与叛逆。在回不到过去的当下,宋听质问自己,当年是不是就仅仅叫做冲动之举,是不是所谓的坚持和不放弃都只是执拗的人在哄骗自己、为这几年已经付出的心血继续徒劳地买单,是不是也有一个否则、也有一个如果,他会和这座城市的每一个平凡的人一样,工作生活,平淡幸福。
            酒醒后,他还是踉跄着继续,没有工作,没有生活。
            “相信我们会像童话故事里,幸福和....”宋听接起电话时还恍惚于难得的美梦,紧拧的眉头泄露出他的恼意。
            “小听,隔壁那个小姑娘今天订婚,你要不要回家看看?”母亲试探的询问跨过几百公里的土地,直击他的耳膜。
            直击他的心。
            意识顷刻便苏醒过来,倏忽间,他意识到,这一回,是真正地失去了她。
            “小听...”
            宋听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想法,或者其实根本没什么想法。
            他记不清那天是草长莺飞还是骄阳似火,他说,“要是你能嫁给我就好了。”
            “小听,你还在吗?好几年没回来了,回来看看吧。妈妈也给你相看了一个合适的。”
            他从松怔中抽身而出,一手盖住眼睛,凉意从眼皮和心底双向奔赴。低低道一句不回,随即把电话扣在床上,屏幕和木板亲密接触,发出不大不小的一声响。
            是一种告别。
            少年的梦还没有实现,少年想娶的人将要成为别人的未婚妻。
            真失败啊。
            宋听一直断续地听说芳华的消息,从前她被迫学习的钢琴和舞蹈,如今斩获的奖项却不胜枚举。她像年少时一般,做着别人家的孩子。
            她循着父母安排好的路线,走得安静平稳。那些少年时曾如星火一样涌动的野心与反抗,终如暗潮一样寂灭。
            宋听固然累极了,固然也羡慕平淡的生活,可羡慕就只是羡慕,而所累的日日夜夜、蹈厉抵行,是他愿用一生践行的选择。无论重来多少次,回到十八岁的那天,站在那列汽笛将鸣的列车前,他都会同或许有着懵懂爱意的少女告别,执拗地踏上那条艰难却耽愿的通途。
            而这一路看过太多风景,所有的朝夕不倦未曾舍一分去思念匆匆许下的承诺。所以他的画笔早已不止于模仿别人的风格,他依旧崇拜穆夏,可却不再盲目憧憬成为中国的穆夏。所以他的诺言随风,成了被埋葬的青春。
            他不知道芳华是否满意当下,但他不曾亏欠自己的梦想。
            少年时对自由和信仰的全部向往,宋听都没有错过。只是辜负了一九九五年的微风里,一个女孩的脸红,还有一个男孩的心动。
            芳华订婚的时候宋听没有回去,但半年后,宋听还是听从母亲的安排娶了妻子。妻子漂亮,贤惠,最重要的是,她爱宋听。
            那段时间,宋听几乎放下了绘画。他把画具都留在了异乡,孤身归故里。他以为这样,就了无牵挂,和艺术,好像从此就老死不相往来。
            和妻子相敬如宾,宋听以为自己过上了他曾在酒醉迷颓中向往的生活,并且余生也会如此。
            但一刀两断说的是仇人,而画画,更甚于他的爱人。
            他只是短暂地向命运妥协了一会儿。
            结婚半年后,宋听走了。他留下了两张签好字的离婚协议书,附了一张便签说很抱歉,但是只能很抱歉了,另,签完字后请把他的这份交给母亲保管。
            宋听走得突然,妻子无所适从,母亲难以接受。其实宋听自己,都不知道自己还要追寻什么,又为此放弃了什么。
            他只是突然很怀念那个破出租屋。
            宋听重拾画笔了。
            他虽然许久没有画画,但最后那些煎熬的日子,他只觉得灵感丰沛得要在脑子里炸开,而生活又声嘶力竭地逼他把灵感赶出去。
            抉择过后,他把生活赶走了。
            或许是因为曾在热闹中孑孓,在生活的甜水里尝了一嘴苦咸。这一次,宋听的画声名鹊起。
            他的作品被许多著名的画家赞扬,被收藏家裱上金框,挂在家里最醒目的那面墙上。
            画已扬名,而此后数年,宋听仍居于这间简陋的屋子,睡着那张不合身的破床。
            “我所想的人生是卸去一身重担,斩断满身束缚,可以拼尽全力自由地奔跑在光阴处。”


            IP属地:重庆来自Android客户端7楼2021-02-12 1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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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②文/贺蓉儿
              《孤岛》
              我叫徐清楚,清清楚楚的那个清楚,身高一米六,体重一百六。
              是的,是一百六,每一厘米的身高上都有一斤肉,不多不少,正好一斤。所以说你可以想象到我是个女胖子,而且是胯大腿粗那种,胖的匀称且突兀,人群里一眼就能看见,出门永远不考虑逛街,在家晚上十点能吃一碗面加两个鸡蛋,我徐清楚,是个实实在在的女胖子。
              亲戚过年第一眼都要说我,“清楚,你怎么又胖了,是你妈妈给你吃的太好了吧?以后怎么找对象啊,体育课别太勉强…”
              我一般客客气气的听完这话,然后随便敷衍两句,我妈在旁边则气的直翻白眼,如果不是我拦着,一句“吃你家米了?”就要直接从她牙缝里蹦出来。
              我不是从很小胖到大,我出生才五斤八两,小时候不爱吃饭,瘦的就剩一把骨头,为了我多吃点长身体,我妈天天给我喂高蛋白的食物,我也不知道具体是啥,导致我一点都没胖,胃口越来越大,直到13岁青春期,我的体态如同气球一样被肉眼可见的吹鼓了,又控制不了自己的胃口,所以一步步累计到高中,我160斤了。
              说实话,我高中的体型达到了巅峰,我最得意的时候也是在160斤的时候,高中的生活很快乐,学校不是那种重点学校的人间地狱,也不是那种打架斗殴的差学校,是一所普普通通的高中,唯一特别点的可能是建校时间长,学校不大但是人很少,教室很新,老师很好。
              而我呢,胖是胖了点,但是我很会说话,因为被明里暗里讽刺的多了,就一点点学会了怎么容忍别人,怎么在短时间内获得一个虚假的姐妹,怎么在别人的**中间视而不见又不和任何一方撕破脸。我活的很累,但是我第一次觉得不是因为我胖而被人时刻关注,有很多朋友重视我,这是我最值得雀跃的事。
              高中生活没有很大的压力,学习和测试只要我上心就会顺风顺水,我的体重居然停在160不再上涨,人际关系和谐,每周末还可以在课外班空隙和同学去ktv唱歌,这一系列的好消息把我牢牢的圈在舒适圈里。
              结果就是,徐清楚,160斤的女胖子,飘了。
              徐清楚在十六岁的年纪,喜欢上了她的同桌。
              其实我从来没承认过这段无果的单恋,不是因为我脸皮薄,而是因为更卑微的理由——我怕他难堪,虽然在我长大之后仔细回想,他就是个非常平凡的男生,长相普通,爱好普通,成绩普通,属于那种丢在班里完全不出众,跑课间操的时候能马上淹没在学校的操场里那种。
              唯一的特点可能就只是,他跟我关系好。
              好到可以天天连着语音写作业,我可以穿他的外套,可以把他买的玩偶顺回家。
              关键是为什么我喜欢他呢,是因为他跟我有不一般的默契,我有那么多朋友,只有他可以一眼洞察出我的目的,在我斡旋在女生的勾心斗角里轻飘飘的调侃我和稀泥,在我对每个学科雨露均沾的时候道破我最喜欢语文,他是我最好的朋友,也是我最隐晦的奢求。
              但是没走到最后的人,不配拥有姓名。
              就像在大风天跑课间操,我拖着沉重的身躯在跑道上不停追赶他的背影,阳光只吝啬的铺在操场的三分之一,我在三分之二的教学楼阴影里气喘吁吁,他站在耀眼的阳光边界回头鼓励我
              “清楚,快点跑,加油!”
              我十六岁的少女心泛滥了,可我再也跑不动了。
              我们注定是一个世界的人,也注定不是一个世界的人,我和他是关系最好的异性朋友,却注定了我的暗恋没有结果。
              我不敢表白,不敢更进一步,更不敢在其他共同的好友面前表露一分一毫,甚至于我**自己不承认少女的爱恋,到最后我习惯了这种煎熬,我们也不再是朋友了。
              原因不是因为我,我隐藏的足够好,而是因为他喜欢另一个女生,那个女生跟我关系还挺好,后来关系也挺好,因为她不知道我的暗恋,也不知道她在无形中摧毁了我心里那个十六岁的少年。
              他们之间的故事我大概都知道,但是总体来说与我无关,兴许是我潜意识里不想记得,到如今我只记住了结果,他转学了,我手机被老师没收,我上不了微信,后来突然之间,我们就再也不联络了。
              我十六岁的暗恋就这么无疾而终了,我很难过,但是我要装的还是那个无忧无虑的女胖子,我从来没有像当时那样痛恨160斤的秤上的数字,就记得当时在食堂吃了一盘学校的咖喱土豆鸡块,在回教室的时候只有强烈的罪恶感,那种堵在嗓子眼的呕吐的欲望被我生生的压下去,作为赎罪,从来不跑步的徐清楚在体育课测了八百米,直到老师告诉我5:30,我停下来,眼泪止不住的汹涌而出,别人都以为我是跑八百跑崩溃了,只有我自己明白,那是我成年之前,情感最复杂的一次大哭。
              即使如此,我还是一斤都没瘦,完完整整,160斤整。
              命运报复在我的身上,用最沉重,最难以剥离的方式压住徐清楚,但是我从来没有垮掉,我总能在生活中找到属于徐清楚的三分钟热度,我没有忘记他,没忘记十六岁的任何一个好梦,只是我用其他的方式掩盖了这段绵长的痛意,好让徐清楚有足够的时间去成长,直到我能将这段回忆一笑泯然,和他好好的说一句再见。
              徐清楚十六岁的时候在新年朋友圈里写下唯一一句文案:过去的,才是最好的。


              IP属地:重庆来自Android客户端8楼2021-02-12 1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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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清楚上了一所还可以的大学,高考轻轻松松过了一本线,还算圆满的的高中生活结束了。
                我觉得还可以,又觉得还不够,大学的生活让我一瞬间被抛在孤岛,一切从崭新的开始,我却有了难以融入的隔阂,不再穿校服,留披肩长发,化妆,我把一切可以尝试的全都尝试了一遍,从前那个徐清楚也有了变化,我不再是以前油腻的女胖子,我变成了一个好看的,清秀的女胖子,甚至可以鼓起勇气去参加十佳歌手比赛。
                我在大学里忙的脚不沾地,奋力的用活动和工作填满自己,忙到没有时间捡起以前的爱好,联络高中的朋友,非常少的时间会再想起他…直到我开学三个月第一次上了秤——
                徐清楚终于瘦了,和以前节食运动的折腾不一样,是明显的瘦了十五斤。
                我开始审视镜子里的自己,脸小了一圈,双下巴不再那么明显,锁骨都开始凸出两道横杠,以前的t恤空荡荡的挂在身上,我心里也空荡荡的,出乎意料的一点的开心都没有,只剩下过度劳累的精神勉强支撑着我继续成长。
                徐清楚变了。
                我突然开始恐惧社交,处理不好身边的人际关系,前所未有的迷茫,整宿整宿的失眠,直到在极度郁闷的时候生出酗//酒和抽/烟的念头,我被自己的念头吓了一跳。和我无比煎熬的内心相反的是表露出的一切,看上去我的“减肥”极有成效,学习在专业里名列前茅,学生会里当了小头,在大一下半学期,谈了个恋爱。
                我有时候突然会想,要是换做高中时候的徐清楚,她会像现在一样不停的颓//败下去吗?
                答案我不知道,十六岁的徐清楚也不知道,只是我冥冥之中感觉徐清楚再也不会像从前一样纯粹的开心了,也不会再像十六岁那样拼命的难过了。
                徐清楚大二了,她成功的成为了大学变身队里的一员,几乎在一年之内,高中同学都在惊叹徐清楚的变化。我不再是那个喜欢在小圈子里混日子,对结果随随便便,过程万分在意的女胖子了。即使我现在还是不跑八百米,但是我学会了在期末最后两周内复习八门考试,看破了因为暗/箱操作与奖学金失之交臂,在朋友面前掉下几颗虚假的眼泪,在他们为我愤愤不平的时候,我知道,高中的徐清楚是不会这么做的。
                她不会像我一样越来越在意食物的卡路里,多睡几个钟头只为了少吃顿饭,她不会开微博小号吐槽她看不惯的舍友,她会把朋友家人和食物示做生活的必需品,而19岁的徐清楚不会,她只会觉得,她的世界,只有慢慢凋零的徐清楚自己。
                八月长安说,成长就是杀/掉神的过程。
                我清楚的意识到,跟他说再见的那一天,可能永远不会到来了。


                IP属地:重庆来自Android客户端9楼2021-02-12 1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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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秋季主题:意难平&春秋一梦


                  IP属地:重庆来自Android客户端10楼2021-02-12 1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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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是可笑,我竟然会妄想从一个幻灵眼中看出她的心声。我闭了眼,沉溺在忘川河中。几十万年了,我想,我大概是该休息会儿了。”说完这一段,男人停顿了会儿。他自嘲般低低的笑着,不知是在嘲笑自己的愚昧,还是在嘲笑自己那几十万年都无法斩断的情缘。
                    他抬头望向虚空,视线慢慢定格在了一个花盆上,那里栽种着一株曼陀罗。这是大漠中唯一的美好,却远不及那株开在他心尖上的彼岸花。
                    他的眼角滑过一滴泪,转瞬便没入了他下巴处青色的胡茬里。他回过神儿,又继续讲。
                    “神仙堕入地狱是会被剔神骨,罚入下重天的,这是对一个神仙极大的侮辱。当时许多神仙都准备看我笑话。我早就做好了准备,走向刑台,却不曾想刑官放过了我,我依旧直升九重天,继续做我的司命神君。我问他缘由,他只语焉不详道:
                    ‘有人以自己来世为仙的仙缘救了你。’
                    他不肯透露那人姓名,我却已然猜到是谁,我急忙拦下他:
                    ‘那她呢?她会如何?’
                    ‘永世为人。’
                    我失魂落魄地回了我自己的云宫。九重天上的神仙像是约好了似的,只道我这是历劫,便丝毫不提这事。而阿窈,就像是我漫长生命里的一颗小石子,投入湖中激起一时的涟漪,波纹散尽后又是一潭死水。可我知那并非如此。
                    我守着人间的生死簿,等她转世投胎。我无法管控幻灵,但我可以掌控人间。哪怕逆天改命,只要她一生顺遂,便足矣。
                    时光的旅人走走停停,人间千载风云变幻,眼看这王朝盛世起,眼看这天下倾颓落。世事更迭不休,千古盈亏难问。我等了数万年,终于等到了她。
                    她投胎到了一户农家,父母早亡,亲戚们嫌她是扫把星,把她赶了出去,任她饿死在外面。我看了看她这一生,二十岁被人诬告入狱,二十二岁在牢房受尽折磨而死,然后再入轮回,继续转世。
                    我想帮她改命。于是晚上,我直接现身去找她。
                    她四处流浪,居无定所,就睡在一个荒僻的寺庙里。我不知道她是否还记得我。她最好是不记得我,这样,些许会活得轻松些。
                    我自空中现身,她只愣了一下便又恢复了漠然的表情。她向我作揖:
                    ‘神君,别来无恙。’嘴角还带着凉薄的笑。
                    我惊诧于她竟然没有喝孟婆的水,更惊喜于她没有将我忘记。
                    她似乎看出了我的想法,只一句话便绝了我的念想。
                    ‘我只是不想忘了我自己,神君切勿多虑。’平平淡淡的话,在我眼里却字字诛心。如果不是我知道她斩断自己的千年仙缘,来免我剔除神骨之罚,我几乎又要信了她精湛的谎言。
                    我向她表明了我的来意,她摇头拒绝了我。她说:
                    ‘这是我的苦,我的劫。我该受,该厉。’
                    我无法劝动她,最后我还是帮她免了两年的折磨之苦。
                    天帝知晓后,自然是把我叫去训话。知晓原委后,他恨铁不成钢的指着我不知说什么才好。问我有什么要解释的,我摇了摇头,半晌才道:‘她是我的劫。’我永远都渡不过去的劫。
                    天帝知晓我的固执,最终只给了我个不痛不痒的责罚,临走时,他下来拍了拍我的肩膀。一切尽在不言中。我拱手恭送他离开。
                    他让我适可而止,我又何尝不想,可我已经停不下来了。
                    斗转星移,沧海桑田,我又开始了漫长的等待。
                    人间经三分,又六合,天下一统,然后是无尽的战乱,王朝更迭不休。内乱未止,外侵又至。炮火轰鸣,子弹横飞,硝烟弥漫,人间四乱。时代更替,千载王朝泯灭,又建新国,华灯初上,又是一朝盛世起。
                    我再次找到了她,这次她倒是没那么差,投胎到一个平常人家,进了歌厅,做了一名歌女。
                    那是民国三十年,她站在舞台上,绽放着她的光彩,笑得灿烂、迷人,是我所不可盼的。她那时大概是开心的吧。于是我没有出现在她面前。
                    我翻了翻命簿,才发现她的身份并非那么简单。她是国民党的一名特务,一把暗器,组织需要她飞到哪儿,她就飞到哪儿。
                    在一次任务行动中,我出现拦住了她。我知道她这次有去无回。
                    ‘让开。’她横眉冷对。我有时觉得她对我怒目而视也比漠然相对好,起码她还能对我产生情绪。
                    ‘阿窈,你去就是死,何苦如此,这只不过是你其中一个身份而已。’我拼命劝阻。
                    ‘为人者,时也,命也,神君又怎会懂。’
                    ‘你去就是死!’
                    她沉默了一会儿,估计是在想怎么反驳我。
                    ‘尽人事,听天命。’
                    ‘我就是天命,你何苦不听我!’
                    她还是不听我的,转身就走了。我只得跟了去。
                    我在暗中默默保护她,终于,在她被一群日军围住,走投无路之时,我动用了法术,将她救出。
                    我把她带到一个安全的地方,她终于肯正眼看我了。我见她欲言又止,犹豫不定的样子实在可爱,抬手揉了揉她发顶。跟数万年前在山中的触感一样,柔软、温暖。
                    她没变。
                    她看着我嘴角宠溺的微笑,终于把那句话问出了口。
                    ‘你会有事吗?’
                    肯定会有。刚刚我动用法术杀了人,犯了九重天最大的忌讳,多少人的命运都因此改写。命簿上乱成了一团,但我不在乎。
                    ‘怎么,你关心我?’我嘴角的笑容慢慢扩大,我就知道他心里有我。
                    ‘谁...谁关心你,我是关心人间的历史会不会因此改变。’她仓促的为自己的话找着借口,殊不知耳廓早已跑上了一抹红晕,暴露了她此刻的心绪。


                    IP属地:重庆来自Android客户端14楼2021-02-12 1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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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情难自禁,倾身过去拥住了她,拥住了我的全世界。
                      她欲挣脱,我把头埋在她的颈窝,闷声道:‘别动,让我抱会儿,就一会儿。’
                      我贪婪的吸着属于她的气息。我很快就要回天庭了,我很清楚等待我的是什么,也许下次就再也见不到她了。
                      ‘阿窈,你是爱我的,对吗?不要忙着否定你自己的内心。阿窈,说句爱我有那么难吗?’
                      我放开了她,迫使她与我对视。我的视线透过她的皮囊,直直射入她的灵魂。我想将她刻进骨子里,刻进灵魂深处,就算进入轮回,也不要忘了她。
                      她只说了四个字:‘神妖殊途。’所以,是不是我不是神,你就会爱我?我没问出口。
                      我回了九重天,天帝告诉我,因为我的事,人间的秩序混乱不堪,地府不接受那些因混乱而莫名其妙冤死的亡灵,现在该死的人还活着,不该死的死了,命运的齿轮就此打乱,我闯下了大祸。
                      我问他,我会怎样,他说,灰飞烟灭,灵魂祭入忘川,一百年后再入轮回道,兴许还有成仙的机会。念及旧情,他许诺了我三个心愿。
                      我只说:‘我想见她,她在哪儿?’
                      天帝回答:‘青灯古佛处。’
                      我找到了在寺庙身穿青衣的她,她正虔诚地跪在佛祖前,敲着木鱼,捻着佛珠,念着长生咒。
                      我悄无声息的出现在她身后,目光复杂地看她。
                      ‘阿窈,你在祈求谁的长生?’
                      她没有回答,可手中的动作却慢了下来。
                      我走上前在她身旁站定,兀自说道:
                      ‘要求长生,何不去长生天?’
                      一室的静谧中,她开口叫了我:
                      ‘沈命。’
                      ‘佛门没有长生天。’
                      这是她第一次叫我的名字,我得愿以偿,并未深想言中之意。后来,我灰飞烟灭,就再没有见过她。”
                      沉情在不知不觉中去了半盏。他说完了自己的故事,但掌柜知道,这并不是结局。
                      “那你为何在此?”掌柜问道。
                      “因为那三个愿望。我告诉天帝,我愿转世,我为人,她为仙,愿她仙途顺遂,功德圆满。”更多的是,我与她之间不受伦常之限。
                      “就这样舍去了你为仙的资格,值得吗?”
                      “为遇一人入红尘,人去我亦去。做神仙有什么好?漫长寂寥的生命里可没有她。”
                      “你为他付出这么多,谁又会记得呢?”
                      “山记得我,江河也记得我,这就够了。”他轻笑一声,满眼尽是释然。
                      “有缘人,你们缘分未尽。”掌柜留下这么一句没头没尾的话,递给他一瓶药水,便转头离去了。
                      “什么意思?喂——”忘忧酒馆的门开了,他被强制送了出去,手上是他费心求来的忘情水。
                      他转头,看见了大漠中盛开着一大片曼陀罗,其间有一位娇俏的少女,就那么站在漫漫花丛中。阳光洒在她的身上,为她度上了一层金辉。
                      他不可置信地走了过去,犹疑的停下了。他本以为这些回忆就如同一场春秋大梦,梦醒了,人散了,只有些许记忆残留在他的脑海里,舍不得忘去。
                      “为什么来大漠?”少女清脆的声音直击他的耳膜。原来这是真的。
                      “因为有人告诉我,曼陀罗就是彼岸花,我想来守着他们。”他愣愣地说出了口,目光一直死死地黏在眼前的少女身上,生怕她会消失不见。
                      “你怎么那么傻,亏你还当过神仙呢。”少女一下子就哭了。她跑过去,扑入他怀里。
                      他一把揽住了他的女孩,一下一下的抚过她顺滑的长发,温柔的安抚着她。
                      她的泪水浸湿了他的牛仔衣,他真切的感受到了她的温度。他默默收紧了手臂,死死搂住少女的腰肢,沉溺于这一刻的温情。
                      “是,我傻,为你我何止是傻。”他没有说完,她却明了他的意。她紧紧回抱住他。
                      “为什么还是那么不听话?”看似责问的话里满是宠溺。
                      “那是你自私的自以为是,九重天上的人都不喜欢我,我干脆就去找了天帝,换了与你的一世尘缘。”
                      阿命,这次换我来做你的神。
                      荣辱浮沉,我来渡你。
                      “阿命,我爱你。”
                      梦已照进现实。至此,月月复年年,年年复此生 他与她,自当,长相厮守。
                      大漠深处,曼陀罗盛开星野。
                      那瓶药被扔在了地上,埋进了沙漠中。他再也不需要忘记她了。
                      ——————
                      “这是你第一次向我袒露心迹。”他牵起她的手,带她走过他这些年踏过的沙漠遍野。
                      “不,这是第二次。”她笑得眉眼弯弯。
                      “第一次是什么时候?我怎么不知道?”他惊喜万分。
                      “你猜!”少女朝他狡黠一笑,转身朝着大漠深处跑去。
                      “我知道了,是你喊我名字那次?对不对!”他灵光一现,转身追着少女的身影。
                      你本是无意穿堂风,偏偏孤据引山洪③,穿过世间万里山河,直直吹进我心房。
                      ——————
                      “陈皮一两,白术十钱,沉木一把,伤心泪一滴,痴情泪一滴,搅拌,沉置,封瓶。名曰‘眷情’。”
                      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
                      忘忧酒馆,等下一位有缘人。
                      ——————
                      ps.①②③非原,有改动。
                      配方为瞎编的,请勿深究。
                      完。


                      IP属地:重庆来自Android客户端15楼2021-02-12 1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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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③文/颜戏情
                        意难平—日记两则
                        新历九年 六月二十三
                        今早我收到了一封从棠城来的信,深蓝的底色,用落括不羁的字署名沈绰。
                        其实我不该收到这封信的,我与沈绰不常来往——又不相熟,我实在想不通沈绰为什么要写信给我。
                        可我确实收到了,打电话向快递员确认了好几次,收信人正是我的名字,没办法,我只好将信取回来。
                        我一贯不太爱明晃晃的光,故而总将卧室里的灯全关上,只借着一点月光听些古欧洲的乐曲,再枕着满屋子的幽静入眠。
                        今天算个例外,我难得地点上一盏灯,却仍旧是昏黄的光,淹没一小个角落,柜子上是一束扎好的白玫瑰,就那样横放着,默不作声。
                        我小心地沿着折线将信封拆开,注意着不要撕坏了“沈绰”这两个大字。光太暗了,叫我没注意到有两朵早就干枯了的蝴蝶兰从信封中掉出来,直掉到我的枕上。
                        我将信仔细地展开,另一只手托在信纸下头,指甲快要嵌进肉里。我总疑心自己是颤抖着的,可又没法去确定。我不太明白,不过是一封信罢了,怎么就这样叫人心神不定。
                        “徐小滢:
                        昨天怎么又不等我?我在那棵老榕树下等了你好久,小丁跟我讲你生了好大的气,怒冲冲地走了,也不理人,叫你也不理。
                        徐滢小朋友,怎么要生这么大的气呀?那我下回再也不往你餐盒里加香菇了,好不好?
                        陈阿姨的花店新到了一批法兰西玫瑰,真可爱得跟你似的,我请她配上尤加利叶再送给你,好不好?
                        以后生气了别再这样不理我,好不好?
                        沈绰”
                        我忽然有些冷,在这样闷的夏夜。 眼泪不知道什么时候淌下来,叫我这样泣不成声。
                        而沈绰,死在十一年前。
                        ——
                        新历九年 六月二十四
                        沈绰是我曾经的恋人。
                        上篇日记说我与他并不相熟,其实是在自欺欺人。沈绰是我的初恋,叫我曾最引以为傲的少女情怀。
                        他是我为数不多的欢喜岁月里最后一道光。
                        我无法描述十几年前的我是怎么样歇斯底里,可那确实是我人生中最晦暗的一段日子。
                        现在想来,咒骂、毒打、狭窄杂乱的房子、男女交横的黄褐色肉体……这并不能叫我感到悲哀,只是让人恶寒。
                        犹记得沈绰第一次吻我,将要碰上他的好看的唇,我就忍不住地发抖。
                        我想起母亲——暂且叫母亲吧,用廉价的化妆品,打死白的底,画浮夸的妆,翻滚出青白的肉欲。
                        可沈绰轻轻地抱住我, 用他弹钢琴的手安抚着我,用缱绻地话跟我讲“滢滢,别怕,滢滢。”
                        我直到如今都在抗拒沈绰的死。
                        他死于车祸,在给我去买蛋糕的路上。是的,就这样的普通。并不像恶俗小说里写的那样悲壮,能骗取一大帮无知少女的眼泪。
                        所以我在他的葬礼上也没有落泪。小丁控诉我的无情,却依旧拉住沈绰双眼发红的母亲,劝说她不与我计较。
                        那天晚上,我连夜逃出了棠城。
                        而沈绰最后的一句话,是在吻去我眼角的泪后,低低地在我耳边讲一句“别哭,滢滢。”
                        我却从未对他讲过爱。
                        后记:七月二十日,市公安局收到报案,清平公寓608的住户表示隔壁607房间近日发出一股恶臭,警员查勘后发现一具已经开始腐烂的女性尸体,通过调查,警方确定死者名为徐滢,系棠城人,母亲长期卖淫,三年前已经去世,现无直系亲属。
                        奇怪的是,死者日记中提到的恋人沈绰却查无此人,而死者生前长期服用曲美托嗪。
                        注:曲美托嗪主要用于治疗精神分裂。


                        IP属地:重庆来自Android客户端17楼2021-02-12 1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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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④文/贺蓉儿
                          《追光者之书》
                          我看着那杯清澈的莫吉托,碎冰堆砌成冰岛高山的形状,浓稠的酒液倾进缝隙里,玻璃杯将人影扯得细长,壁上的人越靠越近,直到在我面前站定,我扭过头,故作惊讶地张嘴欲要说些什么,他却抢先开了口:
                          “好久不见。”
                          ——
                          64°09′N,021°56′W
                          我在飞机上,透过那扇椭圆的小窗望向云层之外,机翼的尽头是一点云雾中的光亮,底下叠满一层耀眼的橙红,像横放的烫金书脊,云摇摇欲坠,我把身体嵌进座位里,数小时连续的白昼让我在恍惚之中想起从前。
                          他在七年前在微博上更新:拖着全部身家迁居冰岛,很幸运,天气晴好,在飞机上俯瞰雷克雅妮斯无垠的火山岩地貌。
                          飞机降落,走流程,取行李,时差令人疲惫,直到我站在雷克雅未克的街头,才第一次如此真切地体会到身在冰岛,以往常常是想象,下午三点的雷克雅未克已接近黄昏,矮厚的房屋点亮屋檐,周遭是皑皑的雪,一时之间,我竟无处落脚,整个岛屿如同温顺的巨人,嶙峋的冰川里掺着温柔,凡事到了极致,大抵都会派生出苍茫。
                          搭上巴士,在他的身躯缓缓行驶,所到之处皆是一片静谧。
                          我想起他说过的一句话:冰岛好像失了语。
                          撇下杂乱的思绪,匆匆的赶路,往他每周五都要去的酒馆导航,湖的中间冻满小冰碴,他比喻成寒酥糖,在某一日通宵的清晨po出张照片,还要留言调侃一句:
                          “问问那群常驻居民,冰牙不?”
                          我看见那群大摇大摆的常住居民,正趾高气扬的挥着鸭蹼占据在路中央,我往哪躲他们,他们就往那处走,那样子像家门口的大爷,斜斜的眯了我一眼:
                          “终于来了?”
                          野鸭群的声音仿佛是这座城市的特权,响亮,清脆,毫无秩序,让我刚意识到耳朵的存在。
                          “哈哈哈”
                          我闷在厚围巾里的声音传出来,那群大爷才扑棱着蒲扇溜达走了。
                          他的某条微博写到:每周最幸福的是周五,周五最幸福的是傍晚,傍晚最幸福的是在AMERICAN BAR喝杯酒。
                          于是我像没头苍蝇跟着导航乱转,在一个转角瞥见目的地,在街道冷清的尽头亮起的led灯,灯牌像随便挂的,摇摇欲坠的悬在门口,从A逐个亮起来,M-E—最后是R。
                          紧接着店里明亮起来,旁边的圆墩墩的屋子上配了尖锐且鲜艳的屋顶,是灿烂的鲜橘色。
                          他的每条微博我记得都很清楚,尤其是那条:
                          “哦~这该死的浮夸。“
                          配图就在酒馆的旁边,是个五彩斑斓的配电箱,画了四个胖军官打鼓拉长号,配色大胆,衬得远处的屋顶更鲜亮了,当时我忍俊不禁,给他评论道:
                          “像极了欢天喜地几大爷。”
                          本以为是石沉大海的评论,可他却几乎秒回
                          “这比喻好,有股子跨栏背心味。”
                          没有意料中的寒暄,没有尴尬的表情包,我和他如同偶尔联系的老友,在这个契机擦燃导线,热络亲切的你呛我一句,我嗔你一句,即使曾经在一起的日子剑拔弩张,闹到不欢而散,但是在说起romantic的第一个瞬间,我还是会想起他。
                          我站在那个街角好像过了一个世纪那么久,像一座雕塑深扎进雷克雅未克的土地里的过程,天空是山川的冰蓝色,抽丝剥茧一样流进一抹雪白,很难形容那种感觉,冰岛的冷风寒的像刮耳光,眼中的世界一下子缓慢起来,每一个细胞都在极力的保住热量,高纬度的海声依旧,顿挫出旷世又深邃的节拍,澎湃在心上。
                          鼓足勇气,小跑几步,推门。
                          目光急切的环视,意料之中的没有他。
                          Bar里人少的可怜,大胡子店员弓腰擦地,棕黄色的吧台亮堂堂的,一排射灯投在悬着的玻璃杯壁折出满目的璀璨,窗边两人对坐,头却不自知的靠往一起。我愣在门口,努力回想他常po出的座位,吧台紧靠里倒数第二个圆凳,我一转身,陷进旁边的沙发里,又用几句蹩脚的冰岛语点了一杯莫吉托。
                          看着调酒师慢悠悠的调酒,意识渐渐出神回溯。
                          稀疏平常的恋爱经历,经历长达一年的暧昧期,普普通通的告白,在除了初恋之外,在当时的我看来,他的存在感慢慢褪去,心动的感觉在告白当天悄然消失,从不吵架,从不冷战,天生爱自由的我给不足他安全感,只能一点一点,亲手将两个人的生活剥离,直到分手。
                          尽管我后来无比想念他和那段日子,我也没有再恋爱。
                          我看着那杯清澈的莫吉托,碎冰堆砌成冰岛高山的形状,浓稠的酒液倾进缝隙里,玻璃杯将人影扯得细长,壁上的人越靠越近,直到在我面前站定,我扭过头,故作惊讶地张嘴欲要说些什么,他抢先开了口
                          “好久不见。”
                          这一瞬间,我顿时觉得无比挫败,这句话像是戳穿了我精心伪装的所有秘密,让我顿时密布汗毛。
                          “好久不见。”
                          他在我身边坐下来,数年过去,不知是因为他偶尔在微博分享丑照,还是他在我心中一直成长,与我印象中的他无甚差别。
                          “你什么时候来冰岛的?怎么不说一声?”
                          “前两日来的,开个会,这两天就回去了。”
                          “奥,都没时间带你好好转转。”
                          他脸上露出懊恼的神情,旋即又裂开嘴角笑起来:
                          “没关系,有机会再来一定要找我。”


                          IP属地:重庆来自Android客户端18楼2021-02-12 1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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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一点都没变,与数年前我们在一起我偶尔发脾气,而他巧妙周旋的解决方法一模一样,我接过那杯莫吉托,饮下一口表示回答。
                            “你怎么样?工作还顺利吗?家里人呢?“
                            “谈恋爱了吗?“
                            我笑着摇摇头,开口回答:
                            “工作和家人都还好,没,你也知道,谈恋爱对我太难了。你呢?”
                            他像是一下被噎住了,习惯性的用食指不停的敲着桌面,缓缓的吐出一句:
                            “还好还好。”
                            气氛突然凝固,连服务生都看出我们之间的紧张,过来递了几次菜单。我们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近况,却刻意避开了恋爱的话题,直到我们几乎将能客套的话客套了一个遍,那杯莫吉托早早见底,我起身,向他拜别。
                            “得走了,我晚上十点的飞机。”
                            没问缘由,没问行李,没问孤身一人,没问为什么,像在一个城市里偶然的碰面般,即使我们之间横跨半个地球,无数个海洋,以及人生七年。
                            他送我出门,打车到机场的路上,趁着月色打量他侧脸的轮廓,紧抿的唇角,我内心的海浪声竟声声渐微,下车之前已经全然消失,他按下车窗,大声喊我:
                            “下次来冰岛要提前跟我说啊!“
                            我冲他绽出一笑,也喊道:
                            “谢谢你!”
                            他眼神有一瞬间的错愕,我没再留恋,直奔航站楼。


                            IP属地:重庆来自Android客户端21楼2021-02-12 1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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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4更新微博:
                              七年前,我分手,来冰岛,第一次在微博上分享动态,这过去的七年间,我常常分享动态,照片,心情,目的大多数是为了让她看见,我们的分手不算惨烈,但是这段恋爱对我来说却是全然不同的,她与以往每一任都不同,甚至与我认识的所有女孩都要different,她总是要走在我的前面,我常有挫败感,甚至我会小心翼翼,如今想来是因为我的确格局没有她宽阔,但当时的爱意让我不想服输,于是我开通微博,用七年的时间向她证明自己。
                              我的目的达到了。
                              今天我在刻意提到的酒吧见到她了,先发制人,问题甚至神态和动作都是我在失眠的晚上一遍遍排练过的,她的确惊讶到了,在那一小会的时间我内心得意洋洋。
                              直到我送她离开,说出我最后一句事先演练好无数遍的台词。
                              她笑了,无比释然,像是终于放下沉重的包裹那样,这个笑使我数年的演练几乎付之一炬,我看着她的身影,与数年前分手离开的身影一样坚定的向航站楼走去。
                              我想,这七年的时间我赢了,我在分手之后让她意难平七年,而时过境迁,七年后的我,在看到她提早释然之时x,已经不再无比气馁了。
                              下次来冰岛,一定要找我。这句话我真的发自真心,还有一句话我拖了七年才告诉你。
                              谢谢你。
                              大步流星的向前走吧,即使不是我,总会有人和你并肩前进的!
                              19年0703
                              ——
                              我在飞机上仔仔细细的看过他发出的这篇微博,窝在手肘里泣不成声。
                              几乎是临时决定去冰岛,没带旅行箱,手提包,只有一本护照和小包,没做功课,落地在冰岛都不如飞行的一半时间长,仅仅为了在多年后再会我的意难平。
                              见到他之后,我就已经全然放下了。
                              在出租车上回想这一切的时候,我才意识到分手后的这七年,对他过多的关注是因为我的愧疚,而在遥远的高纬度雪地里,无论是否因为我,他也在不停的成长。
                              这就足够了。
                              我在飞机上,透过那扇椭圆的小窗再望向云层之外,黑幕堪堪遮住天际,正有微光破晓而来,像装订的薄书,我想,如果要给这本书起个名字,那应该叫:《追光者之书》


                              IP属地:重庆来自Android客户端22楼2021-02-12 1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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