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曰叶温辰,叶良辰之弟也,廿三十矣。曾以其兄之名,登赛尔号之吧主之位,誉赛皇之名。一月黑风高夜,其持草莓之圣代,欲还家,行一闹市街矣,耳机携之。至稍静之地,瞥一嗜烟者,其貌极猥琐,不忍直视焉。温辰启初不意,故引下文。
万不料,待其经此前,忽觉耳机之音闭,奇之,即疾转。视其猥琐男立其后,一手背后,曰,“噫!君手机落焉,落其车下。”
其车离其三米之远矣,无奈看穿。制其腕,吼之:“在下叶良辰,识相者还之,或百方惩矣。”其惊之,曰,“兄莫怪!”尔后还其机焉,仓皇逃矣。
当夜,其人以此水焉,引其吧中动荡。街警罪人,纷纷投之,博众一笑矣。
创梗之功绩,万古犹存;风骚之一统,后世不忘。叶温辰之名,必浪迹四海焉。此意祭之,以示后人矣,莫道奇焉。
万不料,待其经此前,忽觉耳机之音闭,奇之,即疾转。视其猥琐男立其后,一手背后,曰,“噫!君手机落焉,落其车下。”
其车离其三米之远矣,无奈看穿。制其腕,吼之:“在下叶良辰,识相者还之,或百方惩矣。”其惊之,曰,“兄莫怪!”尔后还其机焉,仓皇逃矣。
当夜,其人以此水焉,引其吧中动荡。街警罪人,纷纷投之,博众一笑矣。
创梗之功绩,万古犹存;风骚之一统,后世不忘。叶温辰之名,必浪迹四海焉。此意祭之,以示后人矣,莫道奇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