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律网吧 关注:152贴子:457
  • 4回复贴,共1

房产登记子名下,离婚房子归谁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吴某与宋某系夫妻关系,从事五金生意多年,2011年,二人在朋友的推荐下,选中了位于市区较繁华路段的一新建小区并买了下来。在办理房产登记时,直接将房产登记在9岁的儿子豆豆(化名)名下。2014年9月,夫妻二人因感情问题协议离婚,在分割财产时,因为登记在儿子名下的房屋的归属权而产生分歧。吴某的妻子宋某认为,儿子豆豆由自己抚养,那么房产就应归她所有,而吴某则坚持认为此房是以夫妻共同财产买的,应当一人一半。宋某疑问,离婚时房产在孩子名下如何处理?
律师观点:
沂蒙晚报特约律师姜涛:由于房屋属于不动产,而根据《物权法》的相关规定,不动产所有权的确立以登记为准。就本案而言,夫妻双方共同出资购房,将房产登记在儿子名下,应当视为父母把房屋赠送给儿子,法律上是一种赠与行为,而且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作为不动产房屋,其权属是否发生转移,应以房产管理部门的登记为准。因此,该房屋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是他们儿子的个人财产,豆豆才是房屋所有权人。
另根据《民法通则》第18条规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记者赵泽军 通讯员刘国良 整理)


IP属地:四川1楼2015-05-07 17:37回复
    属于赠与行为,财产归儿子所有。


    3楼2017-06-08 15:39
    回复
      本案中的房产应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房子登记在孩子名下并不意味着房子已经赠与孩子,赠与是明示行为应有相关证据,否则,只能是借名行为。


      4楼2019-11-11 10:16
      回复
        小孩还是未成年人,连过户登记都办不了,怎么算赠与呢,肯定是夫妻共同财产啊。


        IP属地:江苏5楼2021-05-21 20:10
        回复
          不过这个问题还是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法官需要综合判断夫妻的真实意思,如果是以赠与为名,实为财产分割,则以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如果只是单纯的赠与,则由监护人代为办理房产事宜,等子女成年后办理过户登记。但监护人不得对该房产做出对子女不利的处分,比如私吞、擅自出卖等。


          IP属地:江苏6楼2021-05-26 21:31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