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2005年12月乘车外出和农业银行的车相幢,交通事故认定各30%和70%.2006年9月法院判决事故双方赔付我们近10万元.2006年11月案件转到执行厅.
想请教您几个问题:1.因我没有广泛的社交能力,以我自己找不到任何门路是否可以要回这比钱?
2.执行是否有期限.是否会过期.到期钱无着落.我该怎么办?
3.农业银行是否有权利以上报等批为理由拒绝赔付?
4.我乘做车的车主是否以家里无经济来源(他们夫妻双方均为退休工人,孩子大学毕业在南方工作.而且我们还居住在一幢楼内)拒绝赔付?
我先在这里叩谢您,烦您百忙之中给我个建议和帮助,谢谢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