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伴是军队离休干部(副师级),病故8个月。由于我们是都是二婚,他在世时,我们的经济来源就是靠他每个月的工资维持生活,我们和双方儿女都是分开过(他的儿女从来没赡养老伴)。现在我和他的儿女(都是成年的有生活能力劳动能力的)为老伴死后的财产分割闹了官司,我们生前住的一套军队产权的房子,在军队房改中,我们老两口共同买下,当时还给我计算了20年的工龄。目前这套房子被他儿子独占。由于我自己没有任何经济来源,生前是靠老伴的工资维持生活,现在我虽然享受了军队每月给的生活补助和解决了医疗的问题,但是,现在我们在房子,抚恤金上发生了分歧。我想咨询下专家:房子在房产证没有办理下来的情况下,应该如何分配?抚恤金由应该如何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