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一直认为古代是私塾式的教育制度,可不可能存在近似现代的国家形式的教育制度呢?
这里有两个注意点。一是秦实施书同文,二是焚书事件中李斯提到的,“禁书若要学习,可向官吏学”。
先说书同文,怎么才能有效的实施书同文?仅仅局限于公文经办吗?能百家争鸣,靠什么?语言的沟通,还是文字的表达?
如果百家争鸣局限于上层建筑,即主要游说于领导者,那就涉及到语言问题、文字问题了。秦之前是周,那也是一个国度。一个国家怎么会没有统一的语言和文字呢?如果没有,那周就不是一个朝代的概念了,而是一个联邦、联盟,诸侯国开会那肯定很热闹了,一个君主得带多少翻译啊,简直不可想象了。
从逻辑上,这是说不过去的,所以可以推断当时有法定的语言和文字。秦取代周,重新颁布法定语言和文字是正常的事情。
史书没说语言的事,只提到文字,要实施郡县制,必然要有法定的语言和文字。好,说到这里,可以岔道焚书这件事情上了,始皇是重新创造新字体的,那么原来七国留存民间的诗、书,本来文字就不同,毁掉也是正常的。看时间,新文字的书籍普及不会很快、很广,可能仅仅局限在政务文件,为了更好的推行书同文,所以会焚书。
再说了,书不是谁都能定义、看懂的,得有个权威,谁有话语权,官吏。这就清楚了,秦图书馆存书,博士官可以读书,民间要读必须向官吏学习,这一系列举措,只是为了严谨学术,统一文字,实施政治,没什么其他的意思啊,怎么就摧残文化了?
这里有说,学习得向官吏学,这是不是能说明,秦开始推行国家性的教育模式了。焚书只是诗、书,其他的书籍还有很多,同样面临文字不统一的问题,因为涉及百业、民生,所以政府并没有采取此种激进的措施,这说明秦当局还是很冷静、客观分析形势的。
事情肯定是要做的,不过是一步步来的问题,我们从书同文三个字,通过分析、推理、史料,应该可以推断,秦皇时期实施的是国家模式的基础教育制度。另外,也为焚书一说昭明原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