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个朋友碰到一个麻烦,他和一个女的发生了一点关系(其实那个女的是骗子),后来他也发现了,于是想甩开她。无奈那个女很无赖,我朋友当时也脑热,就签了一个欠条,说是感情分手费。
我朋友给了她一部分,后来他不想给了,就把这事告诉了我们。
欠条女的签署名是个假名字,我朋友签的是真名。
请问这样的欠条在法律上是不是无效的?我朋友咨询了一个律师,那个律师居然说有效。。。
我朋友给了她一部分,后来他不想给了,就把这事告诉了我们。
欠条女的签署名是个假名字,我朋友签的是真名。
请问这样的欠条在法律上是不是无效的?我朋友咨询了一个律师,那个律师居然说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