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在80年出版DSM3的时候就已经删除了同性恋的诊断,而CCMD2的出版是在94年,那些参与编写的专家是参考了DSM3和ICD10的,结果这些国内学术界大名鼎鼎,不可一世的专家最后还是把同性恋划进了性变态里 。根据我的查阅,这些专家所持的最普遍理由是“国情”。仅仅5年后推出的CCMD3就排除了同性恋。
以我浅薄的知识,我实在不能理解一个人心理是否有病跟他所在的国情到底有什么必然联系。难道短短五年的时间,国情的变化就使一个人从精神病变成了正常人了?(而且此人的情况本身没有任何变化)。
眼下,随着CCMD3的推出,2已经成为历史而无人问津了。可是作为一个爱好学术的人,真实的历史让我不能理解,很气愤。
最后声明一下,我不是同性恋者。我是站在学术的立场,站在良心的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