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煜吧 关注:35,018贴子:242,425
  • 14回复贴,共1

季羡林谈后主词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季老在《我最喜爱的书》一文中提到:“南唐李主李煜的词传留下来的仅有三十多首,可分为前后两期,前期仍在江南当小皇帝,后期则已降宋。后期词不多,但是篇篇都是杰作,纯用白描,不作雕饰,一个典故也不用,话几乎都是平常的白话,老妪能解;然而意境却哀婉凄凉,千百年来打动了千百万人的心。在词史上巍然成一大家,受到了文艺批评家的赞赏。但是,对王国维在《人间词话》中赞美后主有佛祖的胸怀,我却至今尚不能解。”无疑,季先生对后主词评价甚高,言词恳挚。然其语亦有几处不够审慎,如后期词不用白描云云,有待商榷。此暇概术业有专攻所致(季老对诗词只是有所涉猎)。今摘录其语只因觉得其段末的疑问有趣,就“后主有佛祖的胸怀”一说诸位可有好的见解?


来自手机贴吧1楼2012-06-12 14:01回复
    想问一句,“沉腰潘鬓消磨”算不算典故?


    IP属地:贵州来自手机贴吧2楼2012-06-12 14:07
    收起回复
      应该是他对兄长的态度上体现出来的吧!


      IP属地:陕西来自手机贴吧3楼2012-06-12 16:24
      回复
        后主仁善算不算?自然是佛祖胸怀吧~


        IP属地:四川4楼2012-06-12 17:06
        回复
          最后一个问题自是毋庸置疑的,若不是有佛家的胸怀,怎会有“决囚灯”?当年金陵城破之时,从嘉怎会宁可肉袒出降,也不愿金陵城的百姓遭受战御之苦?最好能说明这个问题的自是从嘉对樊若水亲人的态度和处理方法。


          IP属地:贵州来自手机贴吧5楼2012-06-12 18:03
          回复
            潘佑:“去你妹的佛祖胸怀。”


            IP属地:四川6楼2012-06-12 18:09
            回复
              (度你怎么能把我的贴给吞拉)最后一个问题自是毋庸置疑的,若不是因为从嘉有佛家的胸怀,怎会有“决囚灯”?当年金陵城破之时,从嘉怎会宁可肉袒出降,也不愿金陵百姓受战御之苦?对于这这个问题最好的回答自是从嘉对樊若水亲人的态度和处理方式。


              IP属地:贵州来自手机贴吧7楼2012-06-12 18:33
              回复
                季老没有专攻李煜,很多未曾想到也可理解


                8楼2012-06-13 09:06
                回复
                  或许是因为季老眼界不低。。。并非不是觉得从嘉不仁厚而是觉得佛祖的胸怀这样的评价对于一个凡人而言终究是太高吧


                  来自手机贴吧9楼2012-06-13 11:07
                  回复
                    佛祖的胸怀这顶帽子太大,还是不要的好。后主的悲天悯人可以说是慈悲也可说是怯懦。但后主的心里自是有几分禅意的,早年志在那闲云野鹤的生活。及至后来登上了高位,于国事觉得力不从心,遂寄希望于神佛,礼佛甚笃。最后呢?国破家亡,堪堪地嘲弄了他的虔诚。后主在绝望中立地成佛,秉着我入地狱的心降宋,普渡了整个金陵。此举不乏有偷生之嫌,但我自是不愿相信这样的苟且。或是这样说,李煜还是那个李煜,可到了后世人眼里,李煜自是仪态万方的,各自的心里都作了或多或少的粉饰,或过于理想化,或流于感情化。凡此种种,是非难断,自是难说清的罢!


                    来自手机贴吧10楼2012-06-13 12:36
                    回复
                      说宽了各位,季羡林和王国维都只是在文学范围谈诗词。


                      来自手机贴吧11楼2012-06-13 13:31
                      收起回复
                        佛祖的胸怀?
                        我想是有的吧、
                        当初南唐国破的时候、
                        从嘉肉袒出降不就是为了金陵免于战火么?
                        为了百姓安危不顾及自己的名声。
                        此等行为,还不能称作是佛祖胸怀么?


                        12楼2012-06-14 23:16
                        回复